近日,开发区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天津开发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以加强对企业和谐创建与危机处理工作的指导。
指引包含六部分内容,其中,“总则”规定了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事前预防”指导用人单位如何建立健全内部预警机制,如何健全和完善六项预警制度;“事中处置”指导用人单位在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后,如何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处理;“事后改进”指导用人单位在劳资危机解决后如何及时评估、跟进和开展后续培训等工作;“监督责任”则明确地将用人单位劳资关系状况纳入企业综合信用管理体系。
今后,开发区还将继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优化区域整体用工环境,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提升职工整体素质,进一步实现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共赢、发展的良好格局,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