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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来源:
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16-05-2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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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区域乃至全国积累可推广经验

    改革创新,是滨海新区与生俱来的基因。10年前,在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同时,滨海新区获批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成为破解开发开放攻坚过程中深层次矛盾,创造发展活力、提升发展水平的强大动力,为滨海新区一路阔步向前发展提供着不竭动力。而滨海新区的改革也从“率先突破重点领域改革”向“全面深化改革成为区域示范”迈出坚实步伐,为区域乃至全国积累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范式。

    综合配套改革

    剑指五大症结

    2008年3月,涵盖十方面综合配套改革内容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获国务院批复。而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在这份日后被称作“二十号文”的国发文件中,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此后,国家各部委陆续表明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态度,并不断下发框架性先行先试支持政策。

    “实际上,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的综合改革,就是对应着当时中国发展中面临的全局性症结,超越自身利益但又要通过自身探索和创新,拿出全国可资借鉴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当时,我国发展面临的全局性症结主要表现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金融、城乡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相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等5个方面。国务院要求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大胆改革。“每项改革都涉及更广泛的领域,需要触及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该负责人说。

    复制推广

    改革经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承担的诸多先行先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改革深水区最大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10年来,新区始终以改革为发展添动力,分别从2008年至2010年、2010年至2013年完成两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三年实施计划”,围绕完善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与服务水平。

    2009年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这是新区建区初始实施的第一轮大规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撤销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城区工委、管委会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街镇工作。此外,新区科学划分街镇辖区,将现有27个街镇分步整合,同时对大小12个功能区归并整合。整合后的功能区精简内设机构,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

    “这些改革措施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得到复制。”该负责人介绍说。其中,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改革模式,已被宁夏银川、湖北襄阳新区、广西南宁经开区等全国43个市(区、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