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区出台了一系列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金融、文化、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项目资助、创业扶持、相关待遇等方面提供支持。人才规模不断壮大,高端人才加快集聚,滨海新区人才战略初见成效。
新区人才密度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2009年以来,新区人才总量年均增速达到9.3%。截至2015年底,新区各类人才总量达89.7万,占常住人口的30.1%,人才密度居全国前列。目前,在新区工作的“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科技奖项主要完成人等高层次人才606人;入选国家和天津市“千人计划”160人,其中国家“千人计划”51人,占全市的36.5%;“千人计划”创业型人才83人,占全市的95.4%;特聘外国专家2300多人,留学归国人员7100多人,占全市的28%。
实行支持创业特殊政策,为人才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是滨海新区近年来吸引、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围绕中心商务区“双创特区”建设,设立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滨海分中心,对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经认定,其员工可享受“就业即落户”政策;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可申领最多3年每年100万-500万元的运营补贴等。对经认定的新区高层次人才所创办的企业,以政府采购形式提供3年财务管理、法律咨询、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
对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50万元资助,对创新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入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给予30万-50万元资助。提供创业信用担保贷款,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对各类领军人才或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信用额度支持。设立创业投资风险奖励,积极引入风险投资,对投资新区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1年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实际投资额10%、单笔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一家投资机构每年的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六方面措施吸引支持人才
在吸引人才、支持人才创业方面,新区主要采取以下六方面措施。
一是建立人才科技银行。积极推进科技金融服务便利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创建人才科技银行,完善人才评价、科技管理、金融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对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定向服务。
二是设立创新平台扶持资金。对新引进的国家级和市级科研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跨国公司来新区设立研发机构、中小民营企业在新区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吸引各类创新载体聚集新区。
三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财政投入引导民间资本共同出资,采取直接出资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各类人才、机构和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提高持有人收益比例,鼓励人才在新区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是实施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激励创新活动,奖励对新区科学技术进步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包括科学技术突出成就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四类,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五是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新区发展定位,立足新区产业规划和布局,紧密跟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前沿技术领域与发展方向,推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共同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联盟重点围绕“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制定产业技术标准,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新区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和产业效益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和共同提升。
六是实行创新创业通票制度。滨海高新区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创新创业通票制度,通过互联网管理系统,把现行政策资金兑现的财政后补贴方式调整为先由第三方机构垫付,再通过合作银行兑现的新方式,破解困扰企业的融资难和政策兑现难两大难题。为创新创业行为提供“服务包”,由政府向能够提供专项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购买,免费提供给创新者和创业者,目前主要包括高企服务包、知识产权服务包、分析测试服务包、新三板挂牌服务包和初创服务包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