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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相继出台 滨海新区企业人工成本降低

来源: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发布时间:
2018-02-0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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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天津市市住房委、人社局、财政局先后出台了相关降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征缴比例的措施,尤其对滨海新区注册的企业授予了一定选择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自主权。

  2017年11月8日,滨海新区根据市住房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调整滨海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7】9号),对在滨海新区新设立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对在滨海新区已设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经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

  2017年12月13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医疗保险缴存比例由11%降至10%,企业社保缴纳比例降低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