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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 试验田作用有效发挥

来源:
天津市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7-12-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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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自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又分两批先后批准了10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1+3+7”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联动发展新格局。

  四年多来,商务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切实履行在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会同各部门和相关省市,推动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大胆探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成效显著。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各地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超过1000项,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区,并不断清理规范审批事项,为企业经营松绑清障。同时,积极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政务公开、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模式和流程,实现对市场“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得更优”,政府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在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率先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之外外商投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手续办理时间从原来的平均29天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改变了外商投资“逐案审批”管理模式,实现了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自贸试验区还积极推进“证照分离”“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举措,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

  在贸易便利化改革方面,率先上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不断丰富功能,企业可以“一站式”办理通关事项,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极大地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同时,“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第三方结果采信”等举措陆续推出,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贸易便利化环境,通关效率平均提高约40%。

  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围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出发点,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推动金融开放创新的支持政策,如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创设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向全国推广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举措,让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渠道更宽、成本更低,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各自贸试验区根据自身定位,发挥独特优势,开展特色探索,先后推出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过境货物检验检疫便利化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

  总体看,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创新及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截至2017年10月,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将近37万家,吸引外商投资设立企业2.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371.7亿元人民币。自设立以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注册资本认缴制、投资项目管理“四个一”等123项改革试点经验已向全国复制推广,带动了全国范围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形成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效普惠的局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为我们做好自贸试验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省市,研究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持续压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加大压力测试力度,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质量,推出更多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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