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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引资:简政放权需形成长效机制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
2016-04-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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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上海、天津、福建、广东自贸试验区吸引外资入驻成效显着,多项制度创新得到实践检验。专家认为,自贸区建设为吸引外资创造了有利条件,可有针对性地引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引导内资企业有序发展,实现双赢。

    以制度创新激发投资热情

    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增加了外资准入的透明度,激发了外商投资的热情。从外商投资看,2015年4月27日正式启动扩区后至9月底,新设外资企业1351家、占同期新设企业总数8118家的16.6%,吸收合同外资达到110亿美元,上海市近半数外资项目落户自贸试验区。

    天津自贸试验区截至去年底新登记市场主体11507户,同比增长130%,注册资本(金)3206.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6.58%。这其中,外商投资企业537户,同比增长201.69%,注册资本(金)1123.53亿元,同比增长223.68%。

    福建自贸试验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共新增企业9990户,增长4.17倍;注册资本2052.67亿元,增长11.16倍。其中新增外资企业713户,增长5.2倍;注册资本364.72亿元,增长20.47倍。

    专家建议,自贸区可有针对性地引进科技研发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制定吸引和集聚中小型外资项目的政策措施和招商目录,通过中小型外资项目进一步激活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产业链的延伸、大产业网络的拓展及新型企业集群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立群认为,在技术基础好、吸收能力强、企业实力强的行业可以多鼓励跨国独资企业进入,着力培育实力强的内资企业,为跨国公司创造出更多竞争对手和优质的合作伙伴,使二者在有序竞争中实现共赢。同时,可提升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的规模和水平,有针对性地编制和谋划生产性服务业及文化创意等产业招商引资举措,推出有针对性的引资线路图和新措施。

    据悉,自贸区多项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激发了外资企业的投资热情,主要体现在投资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等方面。

    ——投资体制改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消了诸多准入限制,激发了外资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比如,天津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少和取消了对外商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权比例、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准入限制,降低了门槛,提高了对外开放水平。

    ——贸易便利化。通关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大大提高了船舶、货物的流转速度,为企业创造了效益。比如,福建自贸试验区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模式,企业货物申报时间从4个小时减至5-10分钟;船舶进境申报时间由36个小时缩短为2.5个小时、出境时间由36个小时缩短为1个小时。同时,对货物实施分类监管,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可以同时经营保税和非保税业务,大大提高通关效率。

    ——金融开放创新。多项金融政策落地,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推出,企业融资更便利、渠道更宽。比如,上海自贸试验区“一行三会”出台的51项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多数已经得到落地实施,其中,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功能进一步丰富。2015年上半年,推出了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政策,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外币功能,截至9月底已有36家金融机构通过分账核算系统验收,共开立33304个自由贸易账户,当年累计账户收支总额12358亿元,FT账户余额619亿元。

    营造规范有序营商环境

    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外商投资领域进一步扩大、对外合作更加自由便捷……专家认为,自贸试验区吸引外资的“三大利好”将持续发挥作用。

    贝莱胜电子(厦门)有限公司物流经理明利元说:“外资企业在市场方面不依赖政府,资金市场都能够独立解决,因此更加看重微观环境,包括通关效率、物流环境等。”

    自贸试验区推进简政放权将形成长效机制,有助于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比如,对于不涉及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确需审批的事项,原则上实行形式审批,限定在48小时内办结,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探索通过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网上办理等方式进行简化优化。审批部门公开申请材料、合格条件和办理流程等,推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增强企业对审批结果的可预期性。

    厦门市商务局一位副局长说:“引入外资不是来者不拒,而是要有利于城市发展,今年服务业占比大幅度提升,包括金融、物流、旅游、会展、贸易等领域。”

    自贸试验区针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重点行业减少和取消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扩大外资引入领域。比如,上海、天津重点选择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福建则推出一批对台交流合作的创新举措和开放措施,推动两岸货物、服务、资金、人员要素流动更加便利。

    自贸试验区支持企业及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合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项目,逐步减少个人对外投资的外汇管制。对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属市级管理权限的由自贸试验区负责备案。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说,通过制度创新,让外资企业看到,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是双向开放,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对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通过简化审批备案流程,打造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服务平台等举措,营造资本出海便利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