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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每年5000万奖生态建设项目

来源:
天津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7-02-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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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从2017年保税区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保税区制定并发布了《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通过财政奖励补贴等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实现空港经济区经济社会绿色、协调发展。

  根据《办法》确定的专项资金鼓励范围、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保税区将对6大类24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进行奖补支持,每年设立5000万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其中,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主要对申请上级大气、水、土壤专项资金的项目按要求进行区财政配套;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补贴,主要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基础上继续实施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环保设施运行补贴,主要对燃煤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污水原位再生设施运行、协议排放、施工工地扬尘在线设施运行进行适当补助;水资源优化与节约利用补贴,主要对再生水使用、雨水收集利用、蒸汽冷凝水回收等进行补贴;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主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减排治理,为区域积累环境总量指标;环保荣誉资质认证奖励,主要对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各类环保荣誉等进行鼓励。据悉,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了解到,针对单个企业排放达标,但整个园区排放总量大的现象,本次出台的《办法》首次设置了“废气排放企业按协议排放的环保设施运行补贴”政策,主要对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设施改造等方式,承诺执行严于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的排放标准50%及以上;企业与区环保部门签订严格排放标准管理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的排放标准作为企业环保监管依据,并对企业进行适当奖励。

  保税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出台,将引导、鼓励和推动园区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更先进的治理工艺、更严格的排放标准,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和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为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工作目标提供政策保障,不断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助力美丽空港、美丽天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