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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起草京津冀自贸港的建设方案

来源:
天津北方网
发布时间:
2018-03-1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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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闫志林”留言:我们天津的自贸区发展很慢,建议学习上海、深圳、香港的发展经验,找出我们的定位,服务京津冀地区的发展,考察当地企业政府的需求,提供我们的服务,了解世界的需求,提供给我们的企业和世界各国的企业人民产品。用服务打造世界闻名的自贸区。

市商务委回复:截至2017年底,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90项改革任务和两批175项自主创新措施基本完成。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4.18万户,是设立前历年登记市场主体户数的1.86倍,注册资本(金)达1.5万亿元人民币。

深入推进双向投资便利化,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实行外商投资备案制。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面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进口量和金额均占全国80%以上。“金改30条”核心政策已落实80%。融资租赁业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飞机、国际航运船舶和海工平台租赁业务分别占全国的90%、80%和100%。深入实施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编制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全面加强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监管。注重改革系统集成,贡献了多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和三个最佳创新实践案例。

促进京津冀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进一步完善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实现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推动京津冀扩大投资领域开放和贸易转型升级。建立服务京津冀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成立“走出去”服务联盟自贸区跨境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服务京津冀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促进京津冀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发展。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21条54项核心政策已在自贸试验区落地80%,其中多项政策已在京津冀和全国范围内推广。

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资源要素集聚。目前,自贸试验区新增市场主体中,来自京津冀地区的企业占总量超过50%。中信集团、中车集团、中远集团、新兴际华、中化集团、中船重工集团、国新控股集团、中国兵器集团等一批中央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航运、物流、贸易、租赁等功能型总部,中国泛海、百合网、中科招商等知名民企也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企业,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中钢科技等科技研发型企业也纷纷在自贸试验区落户。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求,进一步深化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起草京津冀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试点。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向京津冀地区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开展自贸试验区服务雄安新区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