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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条“新政”护航企业家在新区创业

来源:
滨海时报
发布时间:
2018-03-2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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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条“新政”部分内容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依法审慎对企业财产采取侦查措施;严厉打击向企业家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犯罪行为

  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规范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等;落实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政策;支持律师为民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等

  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多证合一”;推动审批“企业承诺”“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举措落地

  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给予最高800万元工作经费和400万元生活补贴;终身教授、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给予最高400万元工作经费和200万元生活补贴;创业型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经费资助;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博士,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1.2万元、2.4万元、3.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

  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利主体,且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入选“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中国质量奖”“天津市百强企业”“天津质量奖”的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家联系的纽带作用;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

  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和民营企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政策咨询制度

  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

  启动实施企业家培养“534”工程;培养选树“滨海工匠”100名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尊重企业家价值,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日前,滨海新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这一《方案》,滨海新区将在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50条具体举措。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方案》提出滨海新区将依法审慎对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审慎对企业财产采取侦查措施。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和处置涉案财物时,经审查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尽快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涉及赔付时将尽快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将严厉打击向企业家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犯罪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审核办理案件。

  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方案》在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等方面做出规范。将按上级要求落实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标准按下限执行、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的政策;支持律师接受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等。

  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方案》提出了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等措施。将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优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等程序;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实现企业设立“一口式”登记,在登记接件时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要件,加快推进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范围;实行联合审查、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评价、联合验收,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承诺”“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改革举措落地;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方面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

  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方案》提出,滨海新区将通过“创业通票”、设立中小企业短期周转资金池、给予在滨海新区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高科技人才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家持续创新创业。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在滨海新区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最高800万元工作经费和400万元生活补贴;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终身教授、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在滨海新区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最高400万元工作经费和200万元生活补贴;入选滨海新区创业型领军人才的企业家,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经费资助;对新引进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60万元经费资助;新引进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的优秀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生,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1.2万元、2.4万元、3.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制造业、商贸流通业民营企业通过国内知名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技术服务费补贴;对民营企业自建网络销售平台,上线运营一年以上,且平台年度销售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平台建设资金补贴等。

  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

  《方案》提出,将推荐优秀创业青年参加各种荣誉评选,全区有关重要会议将安排优秀企业家列席,给予做强做优企业品牌的企业家一定奖励等。其中,将对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利主体,且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入选“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中国质量奖”“天津市百强企业”“天津质量奖”的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制定滨海新区技能大师评选计划,到2020年评选滨海新区技能大师80名,连续3年给予每年5万元奖励;对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再给予20万元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每年评选和谐劳动关系标兵企业10家,企业享有参加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天津市模范集体评选资格;标兵企业经营者享有参加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评选资格;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将标兵企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向金融机构进行推介;主流媒体将对标兵企业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方案》围绕优秀企业家精神内涵提出,将对企业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家联系的纽带作用,加强对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优化对企业家服务

  《方案》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下功夫,提出党政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地同企业家接触交往,多关注多关心、多沟通多服务,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和民营企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政策咨询制度,在区政府办公室增设企业家服务处,并健全政府部门与企业、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及政策宣讲机制,做到帮扶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区政府将专设举报电话,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庸懒散拖”行为,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

  《方案》对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加强对企业家的教育培训等作出具体规定。将启动实施企业家培养“534”工程,到2020年培养50名国际化企业家、300名知名企业家、4000名创新型企业家;将企业家培训纳入工会培训体系,深入推进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选树“滨海工匠”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