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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规定》发布

来源:
天津市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5-09-2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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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规定》,《规定》将成为我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重要制度依据。

 

    《规定》共十三条,包括拟定贸易政策过程中的合规性评估和被世贸组织成员提出书面意见的贸易政策处理等相关内容。《规定》明确,拟定贸易政策必须进行合规性评估,报请市政府印发的贸易政策,应当就评估情况做出说明。被世贸组织成员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有关部门统一向市商务委提供材料,并配合市商务委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规定的出台表明,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方式将从事后清理为主逐渐转变成事前评估把关、事中沟通完善为主,以此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相关政策可能导致的在贸易争端解决中的被动局面。对于我市科学制定贸易政策,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加快融入国际经济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