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
■ 成立国家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 生态城纳入全国海绵城市试点范围
■ 同意符合条件的外商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近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和住建部的协调支持下,国家相关部委赋予中新天津生态城五项与产业发展相关的支持政策。其中提出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天津生态城设立民营银行,目前,生态城正在与意向发起企业编制银行筹备方案、准备相关要件。下一步,生态城将与市银监会、市金融工作局和新区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力争在明年6月上报民营银行筹备方案,取得银监会批准。
该民营银行成立后,将充分发挥中新合作优势,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探索从新加坡银行间市场拆借本外币资金。据了解,这将有利于该民营银行统筹利用国内外资金市场,降低资金成本,同时为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积累试点经验。政策还将支持天津生态城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成立国家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今后,该中心将开展生态城专项指标及绿色建筑单体各项指标的监督、检验、评价、认证工作。目前,生态城按照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已启动中心筹备工作,具备条件后将报请住建部予以推荐。同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天津生态城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含合资企业)新能源汽车项目,将可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和产品准入许可。住建部还表示将指导支持天津生态城建设海绵城市,原则同意将生态城纳入全国海绵城市试点范围。此外,支持生态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探索创新,同意符合条件的外商在天津生态城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由于此项政策涉及突破《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需按程序报批。下一步,生态城将积极与工信部沟通汇报,探索以单个企业为样本,争取先行试点这一政策,取得经验后,在生态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