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国内外动态 >

赣州开发区:“三个清单”撬动深化改革杠杆

来源:
中国赣州网 赣南
发布时间:
2014-12-17 15:38
阅读:

  对每项行政权力逐一进行审查,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对确定的监管事项,逐项列出监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列入禁止的,一律不得准入……12月14日,记者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赣州开发区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市场主体监管清单以及外资、内资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正式对外公布并下发试运行。“三大清单”的出炉将全面致力厘清政府权力,力推简政放权,打造“透明笼子”,释放市场活力,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撬动全面深化改革杠杆。

  今年10月以来,赣州开发区根据“新三定方案”,全面启动“三个清单”汇编工作。通过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清家底,经过“翻箱倒柜”,共理出32个区直(驻区)1849个职权事项。赣州开发区对每项行政权力,设立依据是什么,程序环节有哪些,逐一进行审查,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对政府部门承担的行业内部管理、资质认定等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事项,原则上移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直(驻区)单位管理更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

  市场主体监管清单按照“依法监管、权责一致、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各种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明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上级授权,对确定的监管事项逐项列出监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防止监管缺位、失位甚至选择性监管。

  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建立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统一的禁止投资产业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列入禁止的,一律不得准入;列入核准的,需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后,方可准入;未列入目录的,一律由企业自主决策,政府不再核准。

  “三个清单”制度的建立,有效地将行政审批办理时限、行政流程、裁量标准等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行政机关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同时,也明确了政府行权、监管范围、准入的要求,让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良性互动,实现治理绩效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