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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开发区着力践行“两个责任”

来源:
十堰日报
发布时间:
2014-12-1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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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加快建设国家级开发区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落实责任“不甩手”。开发区党委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今年以来,开发区党委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为落实“两个责任”列出详细清单,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进一步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发区党委书记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上廉政党课。开发区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将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49个精简为9个。

  强化监督“不松手”。开发区精心谋划,科学决策,着力健全监督体系,不断从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开发区制定《关于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建立健全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细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进行部署,通过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倒查追究、“一把手”末位表态、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政行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开发区着力打造遏制“四风”的制度铁笼,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1至11月,开发区三类会议同比减少22%,发文量同比减少25%,“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39.5%。

  执纪问责“出重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开发区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并对失职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年初,有3个部门及3名领导干部因2013年度责任制考核不达标被取消评先表优资格,13人因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业绩突出得到提拔。开发区纪委组织明察暗访15次,对11名违反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因未按要求压缩“三公”经费被约谈。开发区党委牢固树立“腐败无特区、反腐无禁区”的思想,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开发区纪委充分发挥“专业户”作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