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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率先达国家税改目标

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1-2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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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2014年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实现各项税收312.9亿元(直接入库238.9亿元),其中所得税入库131.3亿元,为国税第一大入库税种,直接税占比54.96%;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实现各项税收163.82亿元,其中直接税92.55亿元,占比56.5%。国地税总计实现直接税223.85亿元,占国地税直接入库总税收收入的55.6%,直接税成为园区税收“大头”,税制结构比例趋同于多数经合组织国家,在国内率先实现“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税改目标。

  直接税更有利于实现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增进社会公平。目前,多数经合组织国家直接税占比大概在55%左右,我国直接税占比不足30%,形成直接税与间接税搭配合理的税收制度成为税制改革共识。根据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改革税制是下一步税改的目标之一,其主要思路就是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