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对外公布,这是天津文化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为天津市提供服务;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资经营的娱乐场所这三项举措。”市文广局副巡视员李春雨说,“这三项措施主要涵盖了演出和娱乐两大领域,在演出方面,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在自贸试验区兴办演出经纪机构,为天津市提供服务。外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天津市内举办经营性演出活动,只需向市文广局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这将推动和吸引更多国际性的演出活动来到天津,助推天津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娱乐场所方面,取消了自贸试验区内对于娱乐场所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合资、独资建立娱乐场所,由市文广局有关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据了解,《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了考察审批程序和准入门槛,为外商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和周到的服务。为了加强管理,外商投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情况,都将纳入天津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综合管理体系。《实施细则》还特别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和娱乐场所的,适用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