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促升级、投资降门槛、市场更自由,自贸区将享受到来自商务部新推出的“26条”政策红利。
日前,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包括26条,分别在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完善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对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各自贸区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做出了政策安排。
《意见》提出,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开展绿色贸易,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促进对台小额贸易规范发展,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
服务外包支持政策将扩至自贸区
借助商务部《意见》“大红包”,此前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所能享有的政策扶持,亦将洒向自贸试验区。
根据《意见》,将认定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创新发展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研究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支持政策扩大至自贸试验区。
目前,国内有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包括四个地方自贸区所属的上海、天津、深圳和广州,并将有序增加到31个。根据此前国务院公布的《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对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将强化政策措施,包括实行国际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
在当前“转方式、调结构”的大背景下,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一大依托,在今年前七个月不甚理想的外贸数据之中,服务外包业务却表现亮眼。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企业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金额638.2亿美元,执行金额478.6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7%和12.3%。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金额402.8亿美元,执行金额317.9 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8%和9.6%,7月当月,我国企业新签离岸外包合同金额60.1亿美元,同比增长41.8%。
“作为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占主导的我国离岸服务外包,在未来5年将保持不低于20%的速度增长”,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钢认为,“我国在确定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的比较优势现状,大力发展人力资源、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这类服务贸易主要包括建筑服务、信息和计算机服务、咨询服务、商务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等。”
据了解,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接包国,承接国外外包执行额由2008年46.9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559.2亿美元,国际市场份额由7.7%跃升到目前的近30%。
港澳服务提供者资质要求放宽
粤港澳三地地理相连,为广东自贸区试验更深度的对港澳合作开放提供了机遇。
2014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成立广东自贸区,涵括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片区,广州南沙片区。根据《意见》,将研究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
数据显示,近年来来源于港澳的投资占到广东全省外商投资总额的六成以上。
今年3月,《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正式实施,跟以往CEPA及其补充协议不同,《广东协议》采用正面和负面列表的混合模式,表述内地在广东对香港开放的措施,是内地首份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开放的深度和阔度都超出以往的CEPA开放措施。整体来说,在《广东协议》下,内地在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的服务贸易分部门达到153个,占全部服务贸易分部门的95.6%。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认为,服务业是香港经济的基石,占香港的本地生产总值超过9成。内地对香港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除了有利香港业界开拓内地庞大的市场外,亦为香港的经济注入持续发展的动力。
“在当前粤港澳三地越来越密切的合作下,广东自贸区有很大可能在广东省‘十三五’规划中在服务贸易环节实现重要突破”,一位广东当地观察人士认为,“粤港澳三地主要的合作领域主要分布在金融服务、法律服务、港口物流、航空等行业,借助广东自贸区的辐射作用,将帮助把这个现代服务业的网络触角伸进内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自贸区已 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开展粤港澳医疗机构转诊合作试点,降低港澳资保险公司进入自贸试验区的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对进入自贸试验区的港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视同内地保险机构,并允许港澳投资者在自贸区开留学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