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财函〔2020〕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对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的积极作用,近期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联等金融机构,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联发工作通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出台了一系列专项举措。为推动支持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摸排企业金融需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增进与当地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的沟通对接。了解企业在金融服务方面的主要需求和迫切问题,及时向金融机构反映,推动优化金融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困难。收集企业对已出台政策的反映,梳理企业在金融服务方面的政策诉求,为后续政策储备提供一手资料。
二、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梳理本地企业及项目信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推动供需两端精准对接,积极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当地金融机构提供有金融服务需求的行业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本地进出口龙头企业、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有重要影响的外贸外资企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的外贸企业、外贸新业态重点企业、需要资金支持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市场监测样本企业、重点联系商品市场、鼓励类流通设施项目、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项目、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城乡高效配送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小店经济推进行动项目等。
三、努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努力为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鼓励与各地金融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专项举措,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质效,帮助企业提高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保障资金链运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积极创新,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充分发挥信用保险、融资担保、保理对“两稳一促”的支持作用,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对于金融机构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反映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注意收集梳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要主动对接,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工作支持。
四、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组织领导,工作中强化协作联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重要进展和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商务部(财务司)。